一体化协作共同维护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
发布时间:2024-12-11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定兴县检察院与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
一体化协作共同维护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
“京广高铁下行K90+239处有违建,可能影响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现将线索向你院移送。”7月19日,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基于一体化协作意见,向定兴县人民检察院移送一条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接到线索后,定兴县检察院对该案立案调查,发现定兴县辖区内京广高铁下行K90+239处,违建距离线路0米,户主在铁路地界内搭建3×6米彩钢房、围挡33米,违规占用铁路用地,户主院内养殖,在彩钢房存放草料等易燃物。该违建自2022年至今对高速铁路运行一直存在安全隐患。
7月29日,定兴县检察院向属地乡政府送达了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辖区内违法建筑危害高铁行车安全的问题作出处理,并加强辖区内铁路外部环境安全巡查工作。由于涉案违建时间跨度长,乡政府多次与涉案户主沟通,涉案户主均不配合,整改工作推行非常艰难。
定兴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后及时跟进监督,组织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北京高铁工务段、自规局、交通局、乡政府、村委会共同召开座谈会,研讨解决方案,从情理和法理两个角度开展工作,明确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加强与县环保局、自规局、生态环境、铁路护路办等部门的沟通协商,强化合作意识,完善信息互通,开展铁路外部环境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共同推进消除铁路外部环境安全隐患。8月20日,相关部门反馈,违建房屋已被拆除,并对辖区铁路安全进行了全面排查。
随后,检察官办案组实地回访调查,违建的彩钢房、围挡已全面整改拆除,草料等易燃物已清理,维护了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
这是定兴县检察院积极落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一体化协作意见》的一个工作缩影。2023年3月,定兴县人民检察院与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签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一体化协作意见》,自协作机制建立以来,定兴县检察院和石家庄铁路检察院相互移送案件线索5条,办理行政公益诉讼5件,督促行政机关拆除违规建筑2处,排除安全隐患8个。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411/t20241127_67406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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