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者•正青春•皖检之星 58】杨阳:做成长型检察官
发布时间:2024-12-11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杨阳,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从检十三年,她始终战斗在刑事检察一线,先后入选全国普通犯罪检察人才库、全省重罪检察人才库、全省职务犯罪检察人才库、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人才库,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她勤思善研,主笔论文多次荣获国家级奖项,从探究到传承,她让一批批青年检察干警在带教和实训中迅速成长。
是刑检人,也是未检人
▲杨阳
再回基层,杨阳对如何做好一名全科检察官有了更多的体悟。她说,“每一名基层刑检人都必须是时间管理大师,而我还在努力。”阅卷、讯问、开庭是日常,谋划、推动和跟踪落实专项工作也是日常。在办理系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普通犯罪案件之外,杨阳还担任着未检检察官的角色。
因未检工作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杨阳要用四大检察的视角来重新审视手上的案子。2024年她办理了两起未检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取证的过程,是针对当初的单一线索将一个案件从无挖到有、从少挖到多的过程。“这种如何成事的视角和路径,不仅让我完成了对公益诉讼业务的自我拓荒,更使我联想到在刑事案件中也不能用事后审查者视角打量证据,我也逐渐变得更加侧重于思考:要把指控做实落细,还需要什么证据。”从那时开始,四大检察的视角对杨阳而言不再是相对疏离的概念,而成为需要用建设性思维一以贯之和提前筹划的办案刚需。
是监督者,也是对话者
▲杨阳(右二)与部门干警和考察机关讨论公益服务方案。
在一次办案中杨阳发现,有的犯罪嫌疑人作为被追诉者,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检察机关这个公权力机关仍抱有一定的警惕和戒备心理,他们更容易向司法社工等基层社会工作者敞开心扉,而不太愿意向司法机关表达真实的诉求,导致他们犯罪的原因、解决矛盾的办法等往往隐藏在冰山之下。
“要以案促治,首先要听到更多的声音。”杨阳深刻感受到,检察机关既要通过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履职服务大局,又要将犯罪治理融入到基层社会治理之中,借助各方优势共同推动一域之治。她推动在辖区轻微刑事案件办理中引入社会公益服务机制,适用范围从最初探索的危险驾驶罪逐步推开,吸纳参与的职能部门、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稳步扩大,探索在公开听证中,引入社会公益服务考察机构代表发表考察意见。受案之后,思考是否适合开展以及开展何种公益服务能取得更好办案效果,已成为弋江检察干警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惯常做法。
是探究者,也是引路人
▲杨阳(左一)带教的青年干警在芜湖市检察机关第十三届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暨第二届公诉新锐业务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对杨阳而言,检察工作还是穿越案件表面的“多”,找到背后的那个“一”。”而停留在对“一”的懵懂认知并不足够,她开始尝试将办案学习所思所获书写下来。“就像办案一样,写审查认定的事实时写不下去的地方,往往就是证据薄弱的地方”,她说,“写文章时觉得啰里啰嗦还没写明白的地方,其实就是自己没有搞懂。”杨阳撰写的论文多次在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论坛、全省检察理论成果评选中获奖,一篇论文被最高检印发的《刑事审判监督与刑事证据》收录。
赶考、备赛,也是杨阳检察之路上绕不开的关键词。荣获第七届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后,她对身边人的鼓舞并不鸡血,但却平实。杨阳转身为青年干警的带教者,在弋江区检察院推开“弋检一点半”青训计划。“如果说求知的道路意味着永恒的疲倦与偶尔的惊喜”,她说,“我是用伙伴的陪伴来抵抗疲倦,用教练的方法来激发惊喜,我始终相信沉潜的力量。”在她与团队资深检察官的带训下,弋江区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论辩赛、全市检律论辩赛、全市优秀公诉人竞赛等赛事中斩获佳绩,青年干警的调研写作水平逐渐提高,日益收获自信前行的勇气和底气。
“检察工作是知难行亦难的工作。”从检的第十三年,杨阳依然时常感到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自驱型成长,她仍在路上。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jcfc/202411/t20241127_67404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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