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时评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法制建设 > 正文

云南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李石松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4-12-20     来源: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新华社北京12月17日电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云南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李石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石松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借用车辆;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帮助他人晋升职务;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不正确履行职责,对统计造假失察,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贪图享乐、道德败坏;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石松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石松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云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原文链接:https://ylxf.1237125.cn/Html/News/2024/12/18/46609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